木曜日, 4月 02, 2009

打錯

4 件のコメント:

  1. 前日有個L & L 的陳律師打俾我,我聽唔到,佢留言叫我打返去。我打返去之後,佢話無搵過我喎。#$w(#$

    返信削除
  2. 其實果個留言既人係我

    返信削除